河南鑫地科技广场二期工程科研设计综合楼综合布线、视频监控、智能化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635-1007N161
目 录
第一章 3
投标须知前附表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42
第六章 图纸 4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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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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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招标人 |
名 称:河南鑫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号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0371-69179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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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9楼 联系人:黄帆 姜瑞 电 话:0371-6552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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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项目名称 |
河南鑫地科技广场二期工程科研设计综合楼综合布线、视频监控、智能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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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招标范围 |
鑫地科技广场二期工程科研设计综合楼综合布线、视频监控、智能化系统等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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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建设地点 |
郑州市金水东路与黄河东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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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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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出资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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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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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计划工期 |
满足总工期要求,工期约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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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质量要求 |
省级优质“中州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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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壹级资质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提交2007、2008、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申请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并显示其长期的盈利情况。 ■业绩要求: 2007年以来投标人的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验收报告及用户评价意见);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项目经理应在本企业注册,并具有安全项目经理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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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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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踏勘现场 及答疑 |
■组织,踏勘时间:另行通知。踏勘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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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投标预备会 |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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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11年1月3日下午17:00分之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传真0371-6552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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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前十五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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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分包 |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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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偏离 |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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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废标条款 |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会议的,或参加会议未出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未出示委托书的; 3.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4.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签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错误、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文件无报价或多个报价的;无工程量清单计算书或工程量清单计算书上无加盖公章和造价师或造价员资格专用章并签字的; 7.投标文件中无工程质量标准的或有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无工期的; 9.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符合要求的; 10.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人未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作出承诺的; 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13.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 14.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违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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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前十五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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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1年1月 19日上午10时00分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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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12小时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补遗书,不回执或不按时回执的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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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间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12小时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补遗书,不回执或不按时回执的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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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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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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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及地点:2011年01月12日下午17:00前交之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正进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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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07年---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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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07年---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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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07年---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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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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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签字、造价人员章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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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报价内容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电子U盘壹份),并与标书一起密封(注:编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报价,应当使用经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测评合格的计价应用软件,本次统一采用广联达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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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标注页码且页码连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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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封套上写明 |
右上角注明:正(副)本 河南鑫地科技广场二期工程科研设计综合楼综合布线、视频监控、智能化项目 投标文件 在2011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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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1年01月19日上午10 时00分 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1楼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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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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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11年01月19 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1楼开标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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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部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投标的逆顺序唱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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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据《河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99号 )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库随即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5名和招标人代表2名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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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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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帐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不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3废标条款
废标条款: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以本招标工程发包内容编制的以预算造价为基础的唯一自主报价(参照《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河南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和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及配套文件规定计价办法规定取费)。
3.2.2本工程取费类别按有关规定执行;技术措施费(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列入措施项目费中)、组织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等措施项目费用参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结合企业管理水平自主报价;安全文明措施费按《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河南省建设厅及郑州市建委最新文件规定计取。
3.2.3中标人为确保工程质量而发生的费用由其自负。
3.2.4规费、税金按有关规定计取,按郑州市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办理有关手续。工程定额测定费不计取。
3.2.5材料价格参照郑州市2010年12月份建设工程主要材料结算指导价中的相应材料价格,月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在参考2010年第三季度价格。未计价材由投标人按市场行情自主确定。
3.2.6 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2.7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8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应将修改的投标报价和对应修改的“工程量清单”中相应报价一同递交。
3.2.9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3.2.10 投标人对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依据投标人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和现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合理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为废标)。
3.2.11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可以成为投标人投标计量计价的基础。但招标人特别郑重声明:招标人不能保证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费项目清单)中的清单项目的完全性和工程量的准确性,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范围和自己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凭借自己的实力应对本招标工程进行准确的统计、计量、核准,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项目工程量进行的增减和调整应按前附表中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书面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核实后以答疑文件的形式予以回复最终的工程量清单。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报价必须以答疑文件回复的最终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不得删除或在中间插入清单项目,也不得调整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及范围;若投标人对提供的最终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工程量认为仍有缺项、漏项、多项和工程量偏差时,应根据以下的工程量清单价差调整办法并结合投标人自己认为的偏差量在投标的综合单价中自行体现,最终工程量清单列出而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任何缺项、漏项视为在其他项目报价中已包含。
工程量清单价差调整办法为:在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内和提供的最终工程量清单中,当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项目、工程量不符时,承包人应以招标范围、招标图纸、技术规范为依据核实实际完成的项目、工程量,经监理、业主确认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增减调整办法为:①在±5%(含±5%)以内的,招标最终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和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②在±5%以外至±15%(含±15%)以内的,按实际发生的调整最终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但不调整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③在±15%以外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调整,综合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上述工程量的增减量统计基数应与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工程量统计范围相对应。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增减调整办法为:①属招标范围内但在最终工程量清单未列出的项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列出,并注明相应的工程量和部位,但该项内容不计入投标报价内,中标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有未列出项目的总造价在投标总报价的2%(含2%)以内的,不作调整,在2%以外的,按设计变更项目进行调整;②属招标范围在最终工程量清单列出但未实施的项目按设计变更项目处理。
3.2.12 对于设计变更、签证的项目及招标范围内未包括的工程(如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同意新增加的工程按下列方法计算工程费用: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子目,当设计变更、签证的项目及招标范围内未包括工程的工程量在15%(含15%)以内的(与工程量清单中对应子目的工程量相比较,不同区域或楼层相同子目时,与合计工程量相比较),按投标所报的综合单价计算,当设计变更、签证的项目及招标范围内未包括工程的工程量在15%以外的,综合单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子目类似,则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参照投标时的投标单价进行推算,如与工程量清单的子目不同,由承包人提出,监理、业主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发生争议时,由相关主管部门裁定。
3.2.1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材料检验试验、机械、措施、检验试验、专项检测费、规费、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这些费用应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组成部分中。
总承包服务费包含在总报价中,列入到“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总承包服务费其标准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造价的3%,主体承包单位履行总包责任(现场协调、竣工验收资料汇集整理),未注明的视为已包括在有关计价费用中。
3.2.14 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位综合费用,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3.2.15 本次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图纸答疑、招标文件及其补遗、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相应的风险系数。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书中有漏项或少计工程量的子目,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在其它项目计价中已经包括,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给予调整;投标书中所报材料和设备价格,除因设计或是业主原因引起的变更外,不予调整。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如因市场价格波动较大需要调整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2.16 工程部分材料设备的单价由招标人以暂估价的形式提供,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单价时,材料设备单价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格计算,否则按废标处理。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承包人与监理、业主商定,并必须由业主认可,工程竣工结算时,以业主认定的材料设备价格进行结算。
3.2.17“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按河南省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在报价中单列,不得进行优惠。
3.2.18 “规费”、“税金”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按河南省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在报价中单列,不得进行优惠。
3.2.19 施工用水用电分别装表计量,按供水、供电单位施工用水、用电价格结算,其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按时交纳,水电费的线路损耗由中标人承担。
3.2.20 由招标人另行采购的设备材料,投标人对其进行的二次搬运、保管、安装、调试、验收等费用,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
3.2.21 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
3.2.22 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加盖编制单位的公章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3.2.23 如投标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24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下水位、环境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作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开标时验原件)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不适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废标处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出示身份证(原件)的和委托代理人未出示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未出示营业执照(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3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第一中标侯选人应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汇入履约保证金(包括质量、安全、工期、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须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依得分顺序排列的中标候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担保的,按放弃中标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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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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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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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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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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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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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招标控制价开标前5天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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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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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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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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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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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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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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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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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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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项目和数量,否则视为废标。 |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投标报价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报价规定。 |
||
|
废标条款 |
有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13条款之一者视为废标,不参加下一阶段评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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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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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商务标计算的投标报价为不含规费(社会保障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报价 |
规费(社会保障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应按《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其计价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参与商务标评分,超出业主公布的相应控制价按废标处理。 |
||
|
评标基准价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扣除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措施费后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为所有有效投标人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投标人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拦标价),超过的为废标。 3、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和主要材料单价、措施项目费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报价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为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4、技术措施项目费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中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不参与计算技术措施项目费的评标基准价。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其商务标(60分)、技术标(25分)、综合标(15分)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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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技术标的评标标准: ( 25 分) |
1 .主要施工办法 3 ~ 5 分 2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1.2 ~ 2 分 3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 1 .2~2 分 4 .劳动力安排计划 1.2 ~2分 5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1.2 ~2 分 6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2 ~2 分 7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1.2 ~2 分 8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1.2 ~2分 9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1.2 ~2分 10 .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1.2 ~2 分 11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2 ~2 分 以上项目若有缺项,该项为 0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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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综合标的评标标准:(开标时验原件) ( 15 分) |
1 .项目班子的配备 9 分 ( 1 )项目经理有同类工程经历的得2分,有类似工程经历的得 1 分; ( 2 )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获省级及以上优秀项目经理的得2 分,获市级优秀项目经理的得1 分;(此项不连续得分,时间以证书获得时间为准) ( 3 )企业通过三个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 )项目技术负责人有类似工程经历的得 1 分,没有的得0 分; ( 5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有相关岗位证书(上岗证)齐全的得1分,每缺一证扣0.2分,扣完为止; ( 6 )主要技术、经济、施工管理人员证件(职称证)齐全的得1分,每缺一证扣0.2分,扣完为止。 2 .企业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活动中行为规范(主要指质量、安全、招标投标活动),无不良行为的得 1 分;有不良行为(整改、整顿、降级)在整改期内的得 0 分。对不良行为的认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或证明文件为准。 3 .业主考察 2~ 5 分。 |
|
|
2.2.4 |
商务标的评标标准:( 60 分) |
1、工程量清单总报价 25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20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加0.5分,最多加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0%(不含10%)以上的,每再低于评标基准价1%从满分25分基础上减0.5分,减完为止;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20分的基础上减1分,减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5分:评审方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根据每一分项清单费用占全部清单项目的比重,抽取清单费用较大的前10项清单项目,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各分项清单报价与基准价相比对每一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作合理性(一般在基准价+5%~-10%范围内)判断。合理的项目每项得分为15÷选定的项目数,不合理的不得分。累计后得出评分值。。 3、主要材料单价8分:评审方法:必须评审的主要材料的确定,根据该工程中每种材料的价值所占比重(暂定价材料除外),按从大到小的顺序选定8项材料。参考该种材料基准价对所选定8项材料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单价高于基准价5%(含)或低于基准价10%(含)的不得分;每项得分为8÷选定的项目数,累计后得出评分值。 4、措施项目费报价12分:评审方法:措施费项目报价以基准价为准,每下浮1%加0.8分,最多加12分;在基准价下浮15%--20%(含20%)范围之内的措施项目费报价得12分,低于基准价20%的措施费报价得5分,高于基准价的措施费项目报价得零分。 |
|
|
2.2.5 |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由七名评委组成,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和综合标的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比例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技术技术标的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综合标的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商务标的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投标人综合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6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和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12.3条款和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商务标得分=A 十B 十C 十D 。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1.1.2.2 承包人:
1.1.2.7 监理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2 永久工程:
1.1.3.3 临时工程:
1.1.3.4 单位工程:
1.1.3.11 永久占地:
1.1.3.12 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5 合同生效的条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1.6.4 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
1.7 联络
1.7.2 联络送达的期限: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
3.1.1 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利:
4. 承包人
4.2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2.8 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办法:
4.3.3 分包的内容
当事人约定某些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6. 材料和工程设备
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1.1 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
5.1.2 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材料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
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工程设备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
5.2.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与保管: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2 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
临时占地的申请:
临时占地相关费用: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
相关费用:
7.2 场内施工道路
7.2.1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
7.2.2 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
7.5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
9.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
施工控制网的测设:
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
10.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3 治安保卫
9.3.1 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
9.3.4 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
11. 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
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
12. 开工和竣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
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
11.6 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
13.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承包人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
14. 工程质量
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变更的范围与内容:
15.4 变更程序
15.3.2 变更估价
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
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变更估价的原则:
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1 对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
15.9 暂估价
15.9.1 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和义务:
15.9.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
17.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
18. 计量与支付
17.1 计量
17.1.3 计量周期
本合同的计量周期:
17.1.6 总价子目的计量
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 本工程不拨付预付款
17.2.2 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 ×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预付款的扣回办法: ×
17.3 进度款
17.3.2 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
17.3.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时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政府投资进度款支付方法: ×
17.4 质量保证金
17.4.1 质量保证金的额度或比例: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
17.5 竣工结算
17.5.1 竣工付款清单
竣工付款清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竣工付款清单的内容:
17.6 最终结算
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
19. 竣工验收
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资料内容:
竣工资料份数:
18.3 验收
18.3.5 实际竣工日期:
18.5 施工期运
18.5.1 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
18.6 试运行
18.6.1 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
18.7 竣工清场
18.7.1 竣工清场:
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
20.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
21.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投保人:
投保内容: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20.4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
20.6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
20.7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7.1 保险凭证
保险条件: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20.6.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和金额:
22. 不可抗力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的范围:
21.3 不可抗力的后果及其处理:
21.3.1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有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
24. 争议的解决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名称),己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承包人项目经理: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_日 年 月_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第六章 图纸
1、图纸目录
|
序号 |
图名 |
图号 |
版本 |
出图日期 |
备注 |
|
|
|||||
2、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
一、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
二、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三、工程概况
详见施工图纸。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保证金
六、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七、施工组织设计
八、项目管理机构
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十、资格审查资料
十一、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的评标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现金或转账形式之一),若不能按第20页7.3.1条款规定交纳履约担保者愿意接受7.3.2条款处罚意见。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经理 |
1.1.2.4 |
姓名: |
|
|
2 |
工期 |
1.1.4.3 |
天数: 日历天 |
|
|
3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
|
4 |
分包 |
4.3.4 |
||
|
5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见价格指数权重表 |
|
|
6 |
投标报价 |
1.1.5.1 |
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大写 ¥: 其中: 1、安全文明措施费:大写 ¥: 2、规费 大写: ¥: 3、税金 大写: ¥: 4、总承包管理费 大写: ¥: 5、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大写: ¥: 不含1、2、3项费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 大写: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_ (姓名)系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 KW )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
|
|||||||||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己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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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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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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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
|
姓名 |
年龄 |
学 历 |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分包人名称 |
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
营业执照号 |
资质等级 |
||
|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内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已做过的类似工程 |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工 |
|||||||
|
经营范围备注 |
|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承担的工作 |
|
|
工程质量 |
|
|
项目经理 |
|
|
技术负责人 |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电话 |
|
|
签约合同价 |
|
|
开工日期 |
|
|
计划竣工日期 |
|
|
承担的工作 |
|
|
工程质量 |
|
|
项目经理 |
|
|
技术负责人 |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其他材料
附件一:
1、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标格:
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0、表—11、表—12、表—13。
2) 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受委托编制的投标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编制依据等。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封—3
投 标 总 价
投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表—1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表—2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 中 |
||
|
暂估价 (元) |
安全文明 施工费(元) |
规费 (元) |
|||
|
合 计 |
|||||
表—3
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 中 |
||
|
暂估价 (元) |
安全文明 施工费(元) |
规费 (元) |
|||
|
合 计 |
|||||
表—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汇 总 内 容 |
金 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
|
1.5 |
|||
|
2 |
措施项目 |
||
|
2.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3 |
其他项目 |
||
|
3.1 |
暂列金额 |
||
|
3.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
3.3 |
计日工 |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
4 |
规费 |
||
|
5 |
税金 |
||
|
投标报价合计=1+2+3+4+5 |
|||
表—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
综合 单价 |
合价 |
其中 暂估价 |
||||||
|
本页小计 |
||||||||
|
合 计 |
||||||||
表—9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
定额 编号 |
定额 名称 |
定额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
合 价 |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和利润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管理费 和利润 |
||||||||
|
人工单价 |
小 计 |
||||||||||||||
|
元/工日 |
未计价材料费 |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
材 料 费 明 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暂估 单价 (元) |
暂估 合价 (元) |
||||||||
|
其他材料费 |
— |
— |
|||||||||||||
|
材料费小计 |
— |
— |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
表—10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
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2 |
夜间施工费 |
|||
|
3 |
二次搬运费 |
|||
|
4 |
冬雨季施工 |
|||
|
5 |
大型机械设备 进出场及安拆费 |
|||
|
6 |
施工排水 |
|||
|
7 |
施工降水 |
|||
|
8 |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 临时保护设施 |
|||
|
9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
|
10 |
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 |
|||
|
11 |
||||
|
12 |
||||
|
合 计 |
||||
表—1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 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
本页小计 |
|||||||
|
合 计 |
|||||||
。
表—12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 表-12-1 |
||
|
2 |
暂估价 |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 表-12-2 |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 表-12-3 |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 表-12-4 |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 表-12-5 |
||
|
5 |
||||
|
合 计 |
— |
|||
表—12-1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合 计 |
— |
|||
表—12-2
材料暂估单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表—12-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 |
|||
表—12- 4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一 |
人 工 |
||||
|
1 |
|||||
|
2 |
|||||
|
3 |
|||||
|
4 |
|||||
|
人 工 小 计 |
|||||
|
二 |
材 料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材 料 小 计 |
|||||
|
三 |
施 工 机 械 |
||||
|
1 |
|||||
|
2 |
|||||
|
3 |
|||||
|
4 |
|||||
|
施 工 机 械 小 计 |
|||||
|
合 计 |
|||||
表—12-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费率(%) |
金额(元) |
|
1 |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
||||
|
2 |
发包人供应材料 |
||||
|
合 计 |
|||||
表—13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
1 |
规费 |
|||
|
1.1 |
工程排污费 |
|||
|
1.2 |
社会保障费 |
|||
|
(1) |
养老保险费 |
|||
|
(2) |
失业保险费 |
|||
|
(3) |
医疗保险费 |
|||
|
1.3 |
住房公积金 |
|||
|
1.4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
|||
|
1.5 |
工程定额测定费 |
|||
|
2 |
税金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 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
||
|
合 计 |
||||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
序号 |
材料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附件
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科研设计综合楼--综合布线 |
第 1 页 共 3 页 |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
|
|
一、 视频监控系统 |
|
|
|
|
|
|||||
|
1 |
030208004001 |
电缆桥架 100*50 |
1.类型:防火金属线槽 |
m |
8.16 |
|
|
|
||||
|
2 |
030208004002 |
电缆桥架 50*50 |
1.类型:防火金属线槽(与消共用) |
m |
405.6 |
|
|
|
||||
|
3 |
030208004003 |
电缆桥架 150*100 |
1.类型:防火金属线槽 |
m |
14.4 |
|
|
|
||||
|
4 |
030208004004 |
电缆桥架 100*100 |
1.类型:防火金属线槽 |
m |
72 |
|
|
|
||||
|
5 |
030208004005 |
电缆桥架 100*100 |
1.类型:防火金属线槽(竖井内敷设) |
m |
156.9 |
|
|
|
||||
|
6 |
030212001001 |
电气配管 焊接钢管 SC20 |
1.配置形式及部位:砖混凝土暗配 |
m |
348.39 |
|
|
|
||||
|
7 |
030212001002 |
电气配管 焊接钢管 SC15 |
1.配置形式及部位:砖混凝土暗配 |
m |
193.39 |
|
|
|
||||
|
8 |
030212003001 |
同轴电缆 SYV-75-5 |
1.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
m |
348.39 |
|
|
|
||||
|
9 |
030212003002 |
同轴电缆 SYV-75-5 |
1.配线形式:线槽内敷设 |
m |
11966.37 |
|
|
|
||||
|
10 |
030212003003 |
多芯屏蔽软线 RVVP-2*2.5mm2 |
1.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
m |
608.22 |
|
|
|
||||
|
11 |
030212003004 |
多芯屏蔽软线 RVVP-2*1.5mm2 |
1.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
m |
193.39 |
|
|
|
||||
|
12 |
030212003005 |
多芯屏蔽软线 RVVP-2*4mm2 |
1.配线形式:线槽内敷设 |
m |
30.84 |
|
|
|
||||
|
13 |
031202006001 |
局域网交换机 |
1.名称:视频网络交换机 |
台 |
1 |
|
|
|
||||
|
14 |
031208008001 |
固定式摄像机 |
1.类型:安装高度3.0m |
台 |
45 |
|
|
|
||||
|
15 |
031208008002 |
半环型摄像机 |
1.类型:吸顶安装 |
台 |
70 |
|
|
|
||||
|
16 |
031208008003 |
针孔摄像机 |
1.类型:吊顶内安装 |
台 |
4 |
|
|
|
||||
|
17 |
031208009001 |
视频监控主机 |
1.回路数:200 |
台 |
1 |
|
|
|
||||
|
18 |
031208014001 |
数字硬盘录像机 |
1.类型:16回路 |
台 |
8 |
|
|
|
||||
|
19 |
031208014002 |
打印设备 |
1.名称:图像打印机(彩色): |
台 |
1 |
|
|
|
||||
|
20 |
031208015001 |
监视器 |
1.类型:VGA25'' |
台 |
8 |
|
|
|
||||
|
21 |
031208015002 |
监视器 |
1.类型:VGA50'' |
台 |
1 |
|
|
|
||||
|
22 |
031208018001 |
安全防范系统 |
1.名称:视频监控系统调试 |
系统 |
1 |
|
|
|
||||
|
|
|
分部小计 |
|
|
|
|
|
|||||
|
|
|
二、 电话系统 |
|
|
|
|
|
|||||
|
23 |
030208004006 |
电缆桥架 200*100 |
1.材质:金属 2.类型:槽式 (共用) |
m |
61.5 |
|
|
|
||||
|
本页小计 |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科研设计综合楼--综合布线 |
第 2 页 共 3 页 |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
24 |
030208004007 |
电缆桥架 300*100 |
1.材质:金属 2.类型:共用竖井内敷设 |
m |
172.9 |
|
|
|
||||
|
25 |
030208004008 |
电缆桥架 150*100 |
1.材质:金属 2.类型:槽式 (共用) |
m |
1568 |
|
|
|
||||
|
26 |
030212001003 |
电气配管 焊接钢管 SC100 |
1.配置形式及部位:砖混凝土暗配 |
m |
14.6 |
|
|
|
||||
|
27 |
030212001004 |
电气配管 焊接钢管 PVC16 |
1.配置形式及部位:砖混凝土暗配 |
m |
6914 |
|
|
|
||||
|
28 |
031103015001 |
接线箱 |
1.型号:多媒体布线箱 PB6021 (共用) |
台 |
224 |
|
|
|
||||
|
29 |
Y031104509001补 |
成套电话组线箱安装 |
1.:电话分线箱 TPXZ 500对 |
台 |
1 |
|
|
|
||||
|
30 |
Y031104509002补 |
成套电话组线箱安装 |
1.:电话分线箱 TPX 30对 |
台 |
32 |
|
|
|
||||
|
31 |
Y040905503001补 |
电缆井设置(座) |
1.:室外弱电井 (共用) |
座 |
1 |
|
|
|
||||
|
32 |
Y031104510001补 |
电话插座 |
1.类型:单出口 RJ11 |
个 |
868 |
|
|
|
||||
|
33 |
Y031104508001补 |
电话线缆 HYA-900(2*0.5) |
1.配线形式:线槽内敷设 |
m |
13 |
|
|
|
||||
|
34 |
Y031104508002补 |
电话线缆 HYA-100(2*0.5) |
1.配线形式:线槽内敷设 |
m |
649.6 |
|
|
|
||||
|
35 |
Y031104508003补 |
电话线缆 HYA-30(2*0.5) |
1.配线形式:线槽内敷设 |
m |
192 |
|
|
|
||||
|
36 |
Y031104508004补 |
电话线缆 HPVV-4*0.4 |
1.配线形式:线槽内敷设 |
m |
4128 |
|
|
|
||||
|
37 |
Y031104508005补 |
电话线缆 HPVV-2*0.4 |
1.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
m |
11095.2 |
|
|
|
||||
|
38 |
Y031104508006补 |
电话线缆 HPVV-4*0.4 |
1.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
m |
981.3 |
|
|
|
||||
|
|
|
分部小计 |
|
|
|
|
|
|||||
|
|
|
三、 数据网络系统 |
|
|
|
|
|
|||||
|
39 |
030212001005 |
电气配管 焊接钢管 SC40 |
1.配置形式及部位:砖混凝土暗配 |
m |
13 |
|
|
|
||||
|
40 |
030212001006 |
电气配管 硬质塑料管 PVC20 |
1.配置形式及部位:砖混凝土暗配 |
m |
5266.6 |
|
|
|
||||
|
41 |
031103014001 |
墙挂式机柜、机架 |
1.名称:网络设备箱 BD/DP |
台 |
1 |
|
|
|
||||
|
42 |
031103014002 |
墙挂式机柜、机架 |
1.名称:楼层网络设备 |
台 |
32 |
|
|
|
||||
|
43 |
031103017001 |
双绞线 UTP6 |
1.敷设环境:线槽内敷设 |
m |
4128 |
|
|
|
||||
|
本页小计 |
|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科研设计综合楼--综合布线 |
第 3 页 共 3 页 |
|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
|
44 |
031103017002 |
双绞线 UTP6 |
1.敷设环境:管内穿线 |
m |
9193 |
|
|
|
|||
|
45 |
031103020001 |
多模光纤 8芯光缆 |
1.敷设环境:线槽内敷设 |
m |
13 |
|
|
|
|||
|
46 |
031103020002 |
多模光纤 4芯光缆 |
1.敷设环境:线槽内敷设 |
m |
2382.4 |
|
|
|
|||
|
47 |
031103024001 |
信息插座 |
1.型号:6类单口信息插座 |
个 |
526 |
|
|
|
|||
|
|
|
分部小计 |
|
|
|
|
|
||||
|
|
|
四、 有线电视系统 |
|
|
|
|
|
||||
|
48 |
030212001007 |
电气配管 焊接钢管 SC40 |
1.配置形式及部位:砖混凝土暗配 |
m |
14.3 |
|
|
|
|||
|
49 |
030212001008 |
电气配管 硬质塑料管 PVC25 |
1.配置形式及部位:砖混凝土暗配 |
m |
1408 |
|
|
|
|||
|
50 |
030212001009 |
电气配管 硬质塑料管 PVC20 |
1.配置形式及部位:砖混凝土暗配 |
m |
6912.9 |
|
|
|
|||
|
51 |
031205010001 |
有线电视入户箱 TVX |
1.安装形式:挂墙 |
个 |
1 |
|
|
|
|||
|
52 |
031205010002 |
有线电视设备箱(楼层箱) |
1.安装形式:挂墙 |
个 |
32 |
|
|
|
|||
|
53 |
031205010003 |
串接四分支器箱 4FZ |
1.安装形式:挂墙 |
个 |
16 |
|
|
|
|||
|
54 |
031205010004 |
串接三分支器箱 3FZ |
1.安装形式:挂墙 |
个 |
32 |
|
|
|
|||
|
55 |
031205010005 |
串接二分支器箱 2FZ |
1.安装形式:挂墙 |
个 |
96 |
|
|
|
|||
|
56 |
031205010006 |
有线电视插座 TV TV1 |
1.安装形式:距地0.3m 暗配 |
个 |
768 |
|
|
|
|||
|
57 |
Y031205501001补 |
同轴电缆 SYV-75-12 |
1.配线形式:线槽内敷设 |
m |
287.7 |
|
|
|
|||
|
58 |
Y031205501002补 |
同轴电缆 SYV-75-9 |
1.配线形式:线槽内敷设 |
m |
392 |
|
|
|
|||
|
59 |
Y031205501003补 |
同轴电缆 SYV-75-5 |
1.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
m |
9050.5 |
|
|
|
|||
|
60 |
Y031205501004补 |
同轴电缆 SYV-75-9 |
1.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
m |
1408 |
|
|
|
|||
|
|
|
分部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页小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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